文章标题:从北京到徐州:一场医疗官司的台前幕后,关乎你我健康权益

大家好,咱们今天就来聊点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事儿——看病、住院,以及万一在医院里出了问题,咱们老百姓该咋办。

这事儿啊,得从一位叫宋中清的北京律师说起。

他最近在自己的“手记”里记录了一件事儿,就是他和同事赵律师大清早地就赶火车去了江苏徐州,去打一场医疗官司。

这官司可不是小事儿,关系到一位44岁女士的生命,她不幸在医院里感染了,又得了脑梗,最后去世了。

家属心里不服气,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,告的是“医疗服务合同纠纷”。

您可能要问了,这看病住院,不就是图个健康平安吗?

怎么还扯上“合同纠纷”了?

医院里生病,得了感染,或者别的并发症,难道不是常有的事儿吗?

打官司,这事儿能解决问题吗?

别急,咱们今儿个就用大白话,把这事儿从头到尾捋一遍,让您听个明白,也让您知道,遇到类似的事儿,咱们普通老百姓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咱们先说说这“医疗服务合同纠纷”是个啥。

您去医院看病,虽然没跟医院签什么厚厚的合同,但其实您和医院之间,就形成了一种“合同关系”。

医院提供医疗服务,您支付费用,接受治疗,这就是一种约定。

就好比您去饭店吃饭,饭店得把菜做熟,不能让您吃坏肚子;您去理发店剪头,理发师得把您头发剪好,不能给您剪个“狗啃式”。

要是饭店的菜没做熟,或者理发师把您头发剪坏了,您是不是可以找他们理论,甚至要求赔偿?

医院也一样。

如果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,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,比如医生诊断错了,护士护理不到位,或者医院的环境不干净导致您感染了,这些都可能被认为是“违约”,您就有权根据法律,要求医院承担责任。

这跟以前咱们常说的“医疗事故”有点不一样。

“医疗事故”更强调医疗行为本身有没有过失,而“医疗服务合同纠纷”的范围更广,它看的是医院有没有按照约定,把医疗服务这个“产品”做好,有没有对病人尽到足够的关心和保护。

那为什么这位44岁的女士,会在医院里感染,又得了脑梗呢?

这“院内感染”啊,就是指病人在医院里住着住着,结果又感染上了别的病菌。

这可是医院的大忌!

咱们都知道,医院里病人多,病菌也多,所以医院对消毒、隔离、医生护士洗手这些事儿,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。

如果病人入院的时候没感染,结果在医院里感染了,而且能证明是医院在这些环节上出了问题,比如消毒不彻底,或者医护人员没严格遵守操作规范,那么医院就可能要负责任。

至于“脑梗”,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疾病,发病原因很多,可能跟病人本身的身体状况有关,也可能跟医院的治疗过程有关。

比如,医生有没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?

有没有及时采取抢救措施?

用的药对不对?

这些都是打官司的时候要查清楚的关键。

如果能证明脑梗的发生或者加重,跟医院的治疗不当有关系,那医院也得承担责任。

您可能还会问,出了这种事儿,不能跟医院好好协商吗?

非得打官司,多麻烦啊!

确实,咱们老百姓都希望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很多时候,出了医疗纠纷,家属会先找医院沟通,或者找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。

这些都是很好的解决办法。

但是,如果沟通不顺畅,或者双方分歧太大,谁也说服不了谁,那打官司就成了最后的选择。

通过打官司,可以把所有证据都摆到台面上,由法院这样一个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来判断谁对谁错,给出一个有法律效力的结果。

这不仅是为了给去世的亲人讨个公道,也是为了给其他病人提个醒,更是为了督促医院把医疗服务做得更好,让咱们老百姓看病更放心。

宋律师他们这次去徐州,法院通知下午要进行“听证”。

这“听证”是个啥意思呢?

宋律师自己也推测,多半是“交换证据、质证”。

这听起来有点专业,但其实跟咱们日常生活也很像。

“交换证据”,就好比您跟邻居因为点啥事儿吵起来了,要找村委会来评理。

在评理之前,您得先把您手里的证据拿出来,比如您拍的照片、录的音,或者找来的证人,都得先告诉村委会和邻居一声,让大家心里有数。

在法庭上也是一样,原告(也就是告医院的家属)和被告(也就是医院)要把所有准备提交给法院的证据,都提前交给对方,让对方有时间去研究,去准备反驳的理由。

比如,家属会提供病人的病历、死亡证明、在医院的消费清单、跟医院沟通的录音等等。

医院呢,也会拿出完整的病历、医护人员的资质证明、内部的管理规定、抢救记录等等。

“质证”呢,就是把这些证据都拿出来,大家当面锣对面鼓地“挑毛病”。

比如,家属说这份病历上写的时间点,医生没有及时处理,导致病情恶化。

医院可能会反驳说,这份病历记载的不准确,或者当时医生已经尽力了,只是病人的病情发展得太快,实在没办法。

双方律师会围绕这些证据的真假、是不是合法、跟案件有没有关系等等,进行一番辩论。

这就像是法庭上的“辩论赛”,谁的证据更充分,谁的理由更站得住脚,谁就更有可能赢得官司。

在医疗官司里,证据那可是太重要了!

它就是决定官司输赢的关键。

打个比方,如果家属说病人是在医院里感染的,那他们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,比如病人入院时没有感染,住院期间感染了某种病菌,而且医院在消毒、隔离这些方面确实存在漏洞。

可能还需要请医学专家来鉴定,看看医院的操作有没有问题,病人的感染是不是跟医院的过失有关系。

而医院呢,也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毛病,比如他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消毒,医护人员都按照规范操作了,病人的感染可能是自身免疫力低,或者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。

咱们国家每年有多少医疗纠纷呢?

虽然没有一个非常精确的数字,但可以肯定的是,数量可不少。

而且,像这种“医疗服务合同纠纷”的官司,这几年是越来越多。

这说明啥?

说明咱们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了,大家不再是出了事儿就忍着,而是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同时,这也给医院提了个醒,你们提供医疗服务,就得对得起这份信任,对得起病人的生命健康。

最后,咱们再聊聊像宋中清律师这样的专业医疗律师团队。

您可能觉得,请律师不就是请个能说会道的人吗?

其实不然,特别是在医疗这种高度专业的领域。

像宋中清律师所在的“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”,他们跟普通的律师可不太一样。

首先,他们懂医。

医疗官司不仅仅是法律问题,更是医学问题。

专业的医疗律师,他们不仅法律知识过硬,更对医学知识、医院的诊疗流程、各种医疗规范都有很深的了解。

他们能看懂那些咱们老百姓看了就头大的病历本,一眼就能看出哪里可能有问题,哪里是关键点。

这就像您请个修车师傅,他不能光会开车,还得懂汽车的构造,知道哪个零件出了问题。

其次,他们擅长收集和分析证据。

医疗官司的证据往往非常分散,而且很多都是专业的医学材料。

律师需要指导家属去医院复印病历,去了解治疗过程,然后把这些零散的证据串起来,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。

他们知道哪些证据是法院需要的,哪些证据能证明医院有过错。

再者,他们能帮您跟医院打交道。

出了医疗纠纷,家属情绪往往很激动,跟医院沟通起来很容易发生冲突。

专业的律师就能起到一个“中间人”的作用,冷静地跟医院沟通,把家属的诉求清晰地表达出来,甚至促成双方和解。

这些年,咱们国家在保护患者权益这方面,进步可是非常大的。

比如,国家出台了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,明确规定了医院怎么预防纠纷,出了纠纷怎么处理。

咱们的《民法典》里,也把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写得清清楚楚,让患者维权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。

很多地方还成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,老百姓出了事儿,可以先去那儿调解,不用一下子就去法院打官司,省钱省力。

还有,现在医疗鉴定也越来越规范,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。

当然,咱们也得承认,问题还是有的。

比如,咱们老百姓对医学知识了解得少,跟医院比起来,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还是挺严重的。

有时候,医疗鉴定程序也比较复杂,让老百姓觉得摸不着头脑。

还有些医院,在面对纠纷的时候,可能还会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。

但是,总的来说,咱们国家正在努力让医患关系变得更和谐。

现在很多医院都设立了专门的部门,来处理医患关系,重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。

他们也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,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。

像宋中清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,他们的每一次努力,每一次出差,每一次在法庭上的辩论,都是在为咱们普通老百姓争取权益,为推动整个医疗环境的进步贡献力量。

他们的工作,就是让那些在医院里受到伤害的家庭,能够得到应有的公正,让咱们每个人去医院看病的时候,都能多一份安心,少一份担忧。